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庐山位于江西北部,地处赣、鄂、皖三省交界地区,北靠长江,东濒鄱阳湖,呈东北-西南走向,山体面积约302平方公里,主峰大汉阳峰海拔1474米。在气候上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,同时又具有明显的山地气候牲征。年平均气温11.6度,极端最高32.0度,最低-16.8度;雨量充沛,年降水量为2068.1毫米。日照较丰,年日照时数为1715.3小时。风大雾多,大风日数100天,年平均雾日达200天,年积雪日数30天。“一山分江湖”的庐山,从深邃悠久的远古走来。历史老人似乎对它特别关照,不断地赋予它特有的深刻,斑斓的浪漫,无尽的高雅。大江(长江)、大湖(鄱阳湖)、大山浑然交汇;雄奇、险峻、秀丽、刚柔相济。它那摇曳多姿的情韵,定格为流润千古的一道道文化风景线。庐山以自然景观为载体,以人文景观为内涵,集风景名山、避暑名山、旅游名山、政治名山、文化名山、宗教名山“六山”为一体。它那伟岸的山体、飞流湍泻的瀑泉、扑朔迷离的云雾、钟灵毓秀的山城,以及宗教理趣的光华、千年书院的风采、冰川遗迹的神韵、西式别墅的音符……无一不是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人类文明的古今融合、精神凝聚、文化升华。它兼有大江的气魄、大湖的胸襟、雄山的刚毅、秀山的温柔和灵山的潇洒,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“世界文化景观”。